从洛阳性奴案看人性的分裂
作者:博爱情怀 2020-11-13 09:27:15 心理健康

今天聊的案件是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的离奇大案。该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这一案件之离奇简直是匪夷所思,让人作呕更让人不敢相信。

李浩今年34岁,小时家庭经济不富裕。李浩排行老二,是唯一的男孩,全家对他十分疼爱。虽然出生在农村,但李浩在家却很少干农活。1996年12月起,李浩正式在徐州市消防支队沛县中队服役。入伍9年间,李浩荣立了一个二等功、两个三等功。消防支队的业务比武,李浩每次都名列前茅。2005年4月退伍分配到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李浩其妻为无业人员,较李浩年轻10岁,育有一女。

从洛阳性奴案看人性的分裂

在单位同事、领导和邻居眼里,李浩是一个老实、寡言的人。李浩每天上班都很积极,早上来了就开始打扫卫生,干一些出力的活也跑在别人前面,每天准点来准点走,从来不请假。直到案发,李浩家人、同事和村民都认为事情不可能是李浩做的。家人认为是出生的贫寒是他犯案的原因。很多的读者也很难将一个积极工作、老实内向的品性和一个凶恶残暴、非法敛钱的品性统一在一个人身上。

以精神分析学派来看,人格可以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由于本我、超我和现实之间存在着相互的博弈,所以自我是有着多面性的。在本我、超我和现实之间的博弈中,如果超我的力量占据了上风,个体呈现的是理想主义者,他不为私利所动而兢兢业业追求自己的事业;如果现实的力量占据了上风,个体呈现的是现实主义者,他追求的是现实世界的名利;如果本我的力量占据了上风,个体呈现的是低级快乐主义者,他追求的是本能的满足,贪恋于吃喝玩乐。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世间的人们分为三类人:理想主义者、现实主义者和低级快乐主义者。失去理想的追求便陷入名利之争,失去现实的制约便陷入本能的满足。

从洛阳性奴案看人性的分裂

以上我所说的其实是一种完整、成熟的自我状态。所谓成熟,就是能够整合本我、超我和现实三者,从而在人格上实现统一。当然,在心理医生的眼里,李浩并不属于上面三种人,而是人格上没有实现统一的一类人,这类人往往会出现人格的分裂。人格上没有实现统一,是因为自我没有强大的功能,而自我不成熟往往因为家庭环境和父母教养方式的缺陷。

从李浩来说,儿时出生贫苦可以让孩子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自卑,但是不能成为他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的理由。更可能的原因是父母在儿时的溺爱让他没有建立一个内化好的超我层面。

所以后天中李浩是在本我和现实两者作出的取舍。现实层面中,他是一个有老婆孩子、积极工作的良好市民;在本我的层面中,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鬼”。白天他活在现实世界,晚上他活在本我空间。换一句话说,李浩是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人。

从洛阳性奴案看人性的分裂

我在讲述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时候,常常喜欢做这样的比喻。如果说自我好比风筝,超我是天空,本我是大地,现实就是自然风。风筝飞的好坏,并不取决于风筝本身的贵贱,而在于它能飞的高度。会玩风筝的人都知道,风筝的飞翔是缺少不了风的,特别是在它起飞的时候。但是当风筝飞行到一定高度的时候,风的作用就会减少多了。

人也是如此,既然不同于动物,人就不能停留于本能之中,一定会向现实社会和道德理想进发。当我们人生起步一定要借助着现实社会,但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一定是道德和理想。

大概大部分的人是带着追求名利的思想踏入社会的,但是不能一辈子都在追求名与利。终生都停留在名利场的人,往往不会真正意义上的幸福。人生如风筝飞行到一定高度一样,现实中的得失就不太重要了,追求的应该是离理想的距离感。没有整合好的人性往往是分裂的,正如一个没有心向蓝天的风筝,只会在有风的日子短暂的飞行,一旦无风便落回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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